【鄠检·动态】鄠邑区召开加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专题会
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9月11日,鄠邑区召开加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专题会,会议由鄠邑区副区长、公安鄠邑分局局长、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郑少华主持,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郭鑫、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明涛、区司法局局长刘惠利及各行政执法单位分管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参会。
会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明涛同志结合检察职能就如何做好督察监督工作作出三点说明:一是开展涉企行政处罚决定督查监督是落实“检察护企”、深化“两行动、两措施”的重要举措。二是开展涉企行政处罚督查监督是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厅会签的《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三是开展涉企行政处罚督查监督工作,检察机关主要采取事后监督的形式,不介入、不干涉、不影响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执法权。
区司法局局长刘惠利同志重点解读了《关于加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做好涉企行政处罚决定督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全区行政执法赋权承接后续工作及执法监督工作做了重点安排。
鄠邑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郭鑫同志就做好涉企行政处罚决定督察监督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将涉企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推动“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走深走实。二是要压实责任,创新举措。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要对按程序报送的处罚决定及时开展督察监督工作,确保涉企行政处罚工作严格规范、合法合理。三是聚焦问题线索,要从严从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深入查找问题,切实解决涉企行政执法难点痛点堵点。四是强化考核,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作用,为鄠邑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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